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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238定南历市至老城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

2017-8-18 10:48:31      点击:
 

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,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[28]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,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,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
项目名称:G238定南历市至老城段公路改建工程

建设性质:改扩建

建设地址:江西省定南县

建设单位:定南县交通运输局

项目投资:总投资为52004.9324万元

项目概况:项目起点桩号K0+000位于历市镇围岗附近,与已完成施工的G238 定南天九至历市公路改建工程(三南公路)K83+600 处相接,途经规划富田工业园区,之后与东环路平交后折向南,途径泮贤村,之后下穿定南联络线,再经竹园新村,在老城镇终于赣粤交界处(S226 桩号K60+329),终点桩号为K17+846.806全线17.688642公里(含短链0.158164km)

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,设计时速60km/h,沥青砼路面,路基宽21.5米,中央分隔带宽1m,行车道4×3.5m,硬路肩2×2m,土路肩2×0.75m

二、建设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

1、废水: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、施工生活污水;

2、废气:施工期产生的扬尘、施工机械燃油废气、沥青烟;

3、噪声: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;

4、固废: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及工程弃渣;

5、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,永久性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;

2)营运期的主要环境问题:

1、废水:营运期无生产废水;

2、废气: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废气为汽车尾气;

3、噪声:项目建成后,噪声来源主要是交通噪声,交通噪声会给道路两边的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;

4、固废:本项目固废主要是行人丢弃的垃圾固废,固废不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;

5、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风险:主要是运输危险化学品产生的风险事故。

三、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

1)废水治理措施:施工生产废水和含油污水经收集、隔油、沉淀处理后,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河流。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民房的化粪池等处理后,分散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或者用于附近农田、园地施肥灌溉。

2)废气治理措施:设置施工标志牌;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、定期洒水防治粉尘;施工场地现场四周应设置施工护围,出口处应设置冲洗设施;临时石方转运场,应采取防尘布覆盖定期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;运送土石方和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遮盖;运输道路采用洒水和清扫等措施。

3)噪声治理措施:措施有声屏障、搬迁、隔声窗、降噪林等,禁止噪声过大的报废车辆上路;在主的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灯,以便车辆有序行驶,减少交通噪声。施工单位要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,确保施工噪声满足《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》(GB12523-2011)。

4)固体废物治理措施: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设专门的堆放场所妥善放置,及时清运,并采取防护措施。同时应注意拆迁垃圾中可利用的材料要回收利用。施工期在人员生活驻地附近设置垃圾临时收集点,充分利用原乡镇、村庄的环卫垃圾处理实施,特别在施工高峰期应适当增加保洁容器和保洁人员。有专职保洁员管理,及时清运并定期对保洁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。

四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
1、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

本项目属公路改建项目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令发布的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 年本)(2013 修订)》,本项目属于鼓励类(二十四、公路及道路运输中 2、国省干线改造升级项目)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的要求。

2、选址结论

项目选址位于定南县历市镇至老城段,工程所占用地为一般水田地、山地等。公路沿线不涉及自然生态系统区域,占地范围内不涉及珍稀、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,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;尚未发现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、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、冰川、火山、温泉等自然遗迹,以及人文遗迹等需要特别加以保护的区域。因此,项目公路选线对环境的影响较小,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。

根据路线多方案比选,项目选线综合考虑了避免或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居民、基础设施、生态等的影响,以及同定南县总体规划相衔接。在搞好征地、拆迁安置补偿并对环境不利影响采取预防、消除和减缓措施的前提下,其建设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要求,项目选线是可行的。

3、区域环境现状结论

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1996)二级标准;纳污水体水质符合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类标准;声环境质量符合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4a类和2类标准。

4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

1)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

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,粉尘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质量标准要求,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。

2)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

预测结果表明,正常排放时各断面污染物浓度叠加本底后均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类标准,对水环境影响较小。

3)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

在对噪声源分别采取隔声、降噪等措施后,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,预测结果表明,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噪声满足《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》(GB12523-2011)排放限值要求。

5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
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划,对所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,污染物排放达标,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,因此,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,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。
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

调查范围主要为附近工作、生活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等。

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:

1)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业、文化程度、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;

2您对本项目是否了解?

3是否赞成本项目的选线和走向?

4您认为本项目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?

5您认为本项目是否有利于改善生活质量?

6您认为本项目是否有利于您个人出行?

7本工程对您个人的最不利影响是什么?

8您认为本项目在哪方面环境影响较大?

9)您认为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?

10)对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?

11)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?

如果您涉及本规划用地拆迁,补充内容:

12)您是否了解相关征地/拆迁补偿政策?

13)您对拆迁补偿方案是否满意?
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

见本公告后,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,与相关方取得联系,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。

1、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

单位名称:定南县交通运输局

通讯地址:定南县龙亭路11

联系人:卓艳华

联系电话:0797-4261953

邮箱:dnjtjglz@126.com

2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

单位名称: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乙字第2710号)

通讯地址: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

联系人:陈工

电话:0731-22323295

传真:0731-22323295

邮箱:hunanjxhb@163.com
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
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,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、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,供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。

特此公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公告发布单位:定南县交通运输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告发布时间:2017817